教学副校长安全职责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2、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领导教导处做好教学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方案。负责检查督促全校师生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及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图书室等贵重教学设备集中部门的安全检查汇报。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校师生的教学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课的设置和实施。4、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全校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如在上课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联带责任5、按时参加学校安委会例会,并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6、按学校安委会的安排,负责实施份内的安全检查考核,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力人员进行帮助,并提出改进措施。7、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