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安全守则为了确保您孩子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营造一个良好学习坏境,根据我们的现实情况,特将安全事项告知如下:1. 严格遵守活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法规观念。2. 课堂上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和指定的地点进行培训,注意自我保护,不私自到指定地点外活动。3. 不准乱动活动中心的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等一切有电的教学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老师。4. 学员在培训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外出。若私自外出者,所导致的 后果均由学员自行负责。5. 培训结束时间上午 11 点、下午 5 点,请家长准确掌握孩子回家时间,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路途安全责任自负,10 岁以下儿童家长必须接送;对于自制能力较差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周六、周日以外的自行练习时间安全责任自负。6. 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行为习惯文明健康,上下楼梯轻声慢步,不在学习场所相互追逐、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7. 学员培训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学员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员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