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服务部工作职责一、负责校本部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屋面以下及地面以上的日常维护工作(不含外事处、实业公司) ;二、负责家属楼公共部分屋面以下及地面以上的日常维护工作(不含三、四高层、芳洲园)三、负责一部、黄楼的日常维护工作;四、负责排水井清掏、管道疏通工作(不含排水井井盖的更换及塌陷维护);五、负责维修范围内的应急维修工作;六、新建、扩建、改建及校园维修项目满质保期并经物业公司验收后的维修工作;七、零小修工程的预算、施工及验收工作;八、24 小时总值班工作;九、完成公司领导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