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办公楼及楼内财产的管理, 延长使用寿命, 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各处、室配备的财产,均属固定财产,已造册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许可或过册,不得调换、转让、外借。2、楼内所有设备必须爱护使用,管理、维修均由专人负责,不得自行安装或拆卸。如人为的损坏,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均要照价赔偿。3、室内设备由学校根据需要统一配发,为了保持室内的整洁,严禁在墙面上钉贴纸或写字。4、凡非学校正常教学时间,星期天、节假日班级自行补课,办公楼一律不准使用(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 。5、室内电话仅供学校内部使用,不对外。凡个人因私、特殊情况使用电话,须登记办理交款手续。6、办公楼内晚上不准留学生(包括教工家属在内)在房间学习或搞自由安排的活动。7、配发给个人或组、室内的公物,都要爱护使用,加强管理。凡属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要视其情节给予赔偿。8、放学后,连廊即行封闭;晚上十一时准时静楼封门。9、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楼内(包括门厅)一律禁止停放自行车。10、本楼内的实验室、仪器室、各专门教室、图书阅览室、大小会议室等的管理使用,除遵照上述规定外,各自还应根据其各自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制度。11、本楼设施,外单位如需借用,一律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收费,其收费标准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