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章程讲解了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目的、范围及具体管理措施。该章程强调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董事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负责具体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事务,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以及班组长分别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同时,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员工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与义务,鼓励技术创新和先进应用,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接受政府监督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章程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的公司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行政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等。本章程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指导,确保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