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收集管理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流程,做到依法管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的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管理规定。1.医疗废物暂存站工作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医疗废物 (感染性、损伤性)进行密封运送,严禁泄漏、扩散。2.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穿工作服, 带工作帽、口罩、防水围裙、袖套、乳胶手套、胶鞋,各种防护用品定期清洁消毒(1000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3.医疗废物暂存站的医疗废物转移到市环保局指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制度,交接时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四联单。
2、资料保存时间 3 年。如有以下情形时,应该做相应的处罚:1、医疗垃圾收集人员应经常性的对医疗垃圾进行巡视,发现混有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2、医疗垃圾收集人员应经常性的对生活垃圾进行巡视,发现混有医疗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3、走廊,楼梯、病房内发现医用棉棒、输液袋、引流袋针头等医疗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4、在运送医疗垃圾时,出现泄漏、破损等情况的。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5、医疗垃圾袋未贴标示或有缺项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16、运送人员未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擅自改变运送线路。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7、运送医疗垃圾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封口未紧实、严密。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8、抽查医疗垃圾袋,发现有混装的,每发现一次。按标示对相关责任人扣罚 10 元。9、运送医疗垃圾未进行登记,未有送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 10、运送的所有医疗废物如使用后的输液瓶(袋) 、输液器等,未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私自卖掉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500 元。环县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