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缺失、报废、失效管理及库房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保障医院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临床供应需求和质量标准达标,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增强库房(二级库房)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谨的规范流程意识,制定物资缺失、报废、失效管理及库房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度:一、物资缺失追究制度(一) 、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入库(领用)验收,杜绝货物缺失。严禁货物不齐的入库(领用签字) ,以及未办理撤借手续的院外擅自借用。一经查证核实,除及时追补齐全货物外,责令库房管理责任人无条件的接受按照原质、数量的再赔付处罚。(二) 、保持经常性的随手关好库房门、窗的习惯,防止盗窃行为。非破坏性盗窃行为发生后,一切损失责任由库房
2、管理责任人承担。(三) 、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出库发货(使用登记验货) ,避免货物缺失。不允许货物不齐的出库,经临床反映并核实的,责令库房管理及时调整库存计划量,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协调物资供应配送到位。二级库房管理人员负有监督记帐责任。凡发生上述情况, 除按缺失的本值赔付外, 对于数额不大、 次数不多的 (不超过二次/年) ,纳入科内年度考核指标;数额大或次数多的(二次以上/年) ,报医院行政处分,科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二、物资报废、失效管理与追究制度:(一) 、由于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不可抗力的可控损失,依法执行报废销账。但由于管理责任人未尽到可控责任的,扩大部分的损失由管理责任人全部赔付,并
3、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加处罚责任。(二) 、医院定制产品的报废,属于国家明文规定淘汰产品,依法执行报废销账;属于临床计划申报失误的(超时效) ,按照实有数值(价格)拨付申报科室销账,同时,上报医院扣减科室同值数量的奖金支付。库管人员有保持随时通报的责任,如果责任发生分歧,库房管理员不能证明自已已经履行通报责任的,将承担连带赔付责任。(三) 、非定制产品的报废:1、普遍使用的常规材料备库存品效期应不低于三月,低于三月的,应当执行换新处理。2、专科限量材料备库存品效期应不低于六月,低于六月的,应当通知使用科室和经销商,实行告知与控制性退或换新备库。3、特殊产品执行有需采购、一事一购的原则。由于治疗条件
4、的原因无法应用的,应当立即退货。4、新材料采购入库后,库存时间满三个月仍未出库的,库房管理人员应当提醒申请使用的科室领用;达到六个月仍未领用的,应当报请科室负责人作退库处理。5、凡在用卫生材料需要更换产品的,除产品自身质量异常发生外,库房管理人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不再拟订其采购计划,但必须依约发放完合理的备库存品。6、由于库房“五防”(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盗)工作失职,导致医疗物资失效和报废的。凡发生上述产品的报废,均应由库房管理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同时,纳入科内年度考核指标;如果数额大或次数多的(二次以上/年) ,报医院行政处分,科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其他失职
5、追究制度(一) 、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政府阳光采购制度规定等,履行规范的登记工作,规定了专项登记的(主要包括高值材料的入、出库专项登记、追踪登记等)必须按时、逐项填写清楚。(二) 、设备科库房功能区域分布的合理性、所有库房的物资存放符合标准化要求。(三) 、严把产品质量关,及时收取相关产品证件并装订存档。 (四) 、加强入、出库物资的的流水登记,做到账目(手记账目)清晰,账物相符。上述各项考核标准已有明文的法规、规定、条例等,直接纳入年度考核标准考核。(五) 、医疗物资发放(申领)的及时性、发放(验证)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性、服务程度的满意性等。(六) 、产品异常事件发生后,处理的及时性,应急配送医疗物资的协调能力和工作态度。上述各项考核标准,医院已制定医疗设备管理的系列制度,借鉴纳入年度考核标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