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剧、麻醉药管理制度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钥匙随身携带,按需保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安瓶。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处方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正楷签全名。5.剩余剂量应二人核对后签名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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