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目的: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 保证经营合法,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建立一个规范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内容:1 公司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 对供货单位资格审核内容的要求:2.1 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2.2 确定所购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法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全国发企业的文件);2.3 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3 对供货单
2、位销售人员审核内容的要求:3.1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2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3.3 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3.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人、采购人员资料的联系方式。4 采购中涉及的经营企业:4.1 专职采购员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总经理批准;4.2 经营企业审批所需加盖供货企业公章的资料包括:4.2.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2.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4.2.3GSP
3、证书复印件;4.2.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2.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2.6 质量保证协议;4.2.7 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4.2.8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2.9 销售人员上岗证复印件;4.2.10 供货企业调查表;4.2.11 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4.2.12 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4.2.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全国性的文件。4.2.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人、采购人员资料的联系方式。5.首营品种审批所需加盖供货该企业公章的资料:5.1 生产批文复印件;5.2 质量标准复印件;5.3 省价格备案登记卡复印件;5.4 注册商标批件复印件;5.5 省市药监部门出具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5.6 标签、说明书原件、最小包装样品;5.7 第一次来货须提供厂家同批号检验报告单。6 采购记录保存至少超过药品有效期 1 年,但不得少于 5 年。*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