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安全生产职责在分管总务副总经理领导下,安全生产责任如下:1、负责本部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法 。职工食堂、食品仓库必须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止食物腐烂而引起食物中毒等事故。2、负责本部门所属民用液化气瓶(罐) 、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3、负责生活区的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检修、现场卫生的管理。4、负责集体宿舍、食品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5、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值班床上用品的供应、发放工作。6、组织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上报公司安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