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3、适用范围:门店服务质量过程管理。4、责任:门店所有在职人员。5、内容:5.1、营业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微笑迎客,站立服务;5.2、营业员上岗时不浓装打份,形象大方,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专注,解答问题耐心细致;5.3、门店为顾客提供购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5.4、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5.5、向社会公开实行诚信管理,店堂内明示顾客意见簿、服务公约公示监督电话;5.6、对顾客的投诉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有记录;5.7、采用合法合理方式,在市场有需求时保证 24 小时供应药品,提供导购、代客加工、熬胶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