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管理及使用记录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企业购进的,在食品中依法添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一、食品添加剂应有专人管理,妥善存放;企业负责人应对安全使用进行承诺,建立采购、使用台帐;二、食品添加剂的购进应执行采购管理制度,进货时查验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该批产品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并建立供方资质档案。三、食品添加剂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到质监部门备案,应批准后方可使用。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限量,在 GB2760 规范的允许范围和限量内使用。并填写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注明产品名称、使用日期,使用品种、使用量等内容。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规定在产品标签中如实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