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舱室强度试验安全管理规定舱室强度试验安全管理规定一、范围本规定明确了船舶强度试验过程中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安全要求。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强度试验过程的安全管理。二、管理职责2.1 生管部/项目组: 负责安排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船舶制造过程中的舱室强度试验工作。2.2 船研所:制订船舶舱室强度试验工艺和规范要求、强度试验流程及控制要点2.3 各作业部门: 根据船研所提供的工艺和规范要求进行强度试验作业,并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做好前、中、后的安全确认。2.4 安环部: 负责督促舱室强度试验中涉及到人身安全方面的要求得到落实。三、管理要求3.1 舱室强度试验作业为
2、公司特殊作业范畴,强度作业必须执行特殊作业申请许可及现场的确认程序。3.2 舱室强度试验前的相关工作:(1) 、舱室强度试验作业部门根据项目组/生管部的布置提交作业申请,经施工班组、作业部门负责人、安环部负责人、项目组/生管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使用钉钉审批同意后并取得该项作业唯一的二维编码后进入现场确认程序。(2) 、舱室强度试验经审批同意后,施工部门作业班组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控制措施:在涉及强度试验舱室的进出人孔处设置“舱室强度试验,人员严禁进出”的告示牌,告示牌需醒目,舱室强度试验过程中,所涉及舱室的人孔盖上需设置“舱室强度试验,严禁随意拆卸”的提示牌(告示、提示牌格式详见附件) 。对舱室
3、内人员进行检查, 要求舱室检查人员必须熟悉舱室结构,进入舱室检查时应携带手电筒等设备,舱外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员应掌握进舱检查人员情况, 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舱室和乱动试验用设备、阀门,监护期间不得擅自脱岗。舱室检查人员查舱过程中应相互配合,采取“拉网”的方式进行检查,不留死角,舱室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依次撤出舱外,监护人员负责清点检查人员数量和无关作业人员数量。待试验舱内需用盲板封堵的管子必须按要求封堵好, 以免水进入管内污染管路。打开待试验舱室上所有关闭设备的盖或开口,如人孔盖(或小舱口盖) ,测深管上的压盖,透气管上端透气帽,油轮货舱 P/V 阀等。根据“强度(密性)试验图或方案”
4、要求准备好的对应压头高度的管子安装在甲板顶或舱、柜顶。为便于拆卸,该管子可焊接在人孔盖或其他通舱设备座的临时封板上,并与座板连接好。该管子若用作透气,要求其内径不小于注入管(消防软管)内径的 1.5 倍,并且一般设置在舱的近首端 (船舶一般尾倾, 如果出现首倾, 则在近尾端) 。(3) 、在舱室强度试验控制措施经施工者个人、施工班组长、作业部门分管领导、安环部、和项目组/生管部确认后方可施工。3、舱室强度试验进行期间作业步骤:(1)强度试验时,紧邻待试验舱的舱室不能同时注水试验,以便于待试验舱室外结构的勘查。(2)用码头增压泵向舱内注水,当舱内水从人孔入口(或透气管)自然溢出后,关闭增压泵。需
5、做好增压泵的启停时间及泵工作时的进出口压力记录。(3)关闭人孔盖。用消防软管从舱室的透气管(或注入管,或从临时透气管向舱内注水, 但该舱上的透气管内径应不小于软管直径的1.5 倍)向舱内缓缓注水,直到水从安装的临时透气管自然溢出后停止注水。(4)绕舱室四周检查焊缝是否泄水,结构或板是否变形,如有做好标志。(5)排出舱内水,舱内通风后,检查舱内结构是否变形,若有做好标记。4、舱室强度试验进行期间安全要求:(1)舱室注水期间监护人员必须在岗在位进行巡回检查,不得离岗、串岗。(2)舱室强度试验如遇舱室出现明显泄水,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同时采取停止注水等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3)舱室强度试验作
6、业人员在舱室注水作业完成后绕舱室四周检查时,如涉及到进舱检查,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检查。(4)舱室强度试验检查人员在高处必须系扣好安全带,同时遵守公司的其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5)非舱室强度试验人员,严禁拆除强度试验所涉及舱室的人孔盖及作业所用的安全装置。五、记录五、记录舱室强度试验现场安全确认表由项目组/生管部、 安环部和各车间(部)、班组分别保存。船舶舱室强度试验作业申请、确认表船舶舱室强度试验作业申请、确认表编号:编号:船 名舱名申请作业时间作业二维编码张贴处:现现场场确确认(此栏由现场各级第一责任人填写)认(此栏由现场各级第一责任人填写)安全确认内容(符合条件打“” ,不符合打“” )现场确认施工班组申报部门安环部项目组/生管部1作业人员身体状况良好2劳防用品穿戴规范3强度试验舱室内已检查,舱内无任何人员(含检查人员)4试验舱内需用盲板封堵的管子必须按要求封堵好5待试验舱室上所有关闭设备的盖或开口已打开6根据“密性试验图”要求准备好的对应压头高度的管子已安装在甲板顶或舱柜顶7试验舱室透气管管径大于注入管管径的 1.5 倍以上8紧邻待试验舱的舱室不能同时注水试验8强度试验作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