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圆锯机安全技术交底木工圆锯机安全技术交底1、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2、操作者必须遵循木工圆锯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操作者必须熟知了解木工圆锯机械设备构造、原理及其性能。4、使用圆锯机前,要作好设备检查、电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认真查找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5、使用前必须检查锯片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6、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作业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带手套。7、加工旧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冰雪等清理干净后再上机加工。8 操作时必须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当减慢推料、进料速度,严禁手指按在节疤上操作,以防木料跳动或弹起伤人。9、加工 2 米以上较长木料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人在上手送料,一人在下手接料,下手接料者必须在木头越过危险区后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10、操作者应带防护眼镜,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任何人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木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木料,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准用手推进,进料速度不得过快,用力不得过猛,长度不足 50 厘米的短料禁止上圆锯机。11、工作完毕,必须将锯末清扫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方准离开。12、操作棚(室)内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