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5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提式电动工具,应加装漏电保护器或选用双重绝缘设备。长期停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测绝缘。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7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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