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恒德瑞石材经销处“4.3”物体打击事故2016 年 4 月 3 日 8 时 30 分左右,位于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大连百兴建材市场内,于海川(百兴人力机械装卸负责人)组织人员,为大连百兴建材市场恒德瑞石材经销处卸载集装箱内理石板材时,理石板材发生倾倒,造成卸载人员 1 人死亡、1 人重伤。(一)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大连百兴建材市场恒德瑞石材经销处(以下简称恒德瑞石材经销处,系个体工商户) ,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经营者于际敏(女),实际控制人孙廷海(与于际敏是夫妻关系) 。主要从事石材批发兼零售。(2)大连百兴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兴建材市场)
2、,成立于 2009年 9 月 21 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久山。主要从事摊位租赁;建材销售等。2.伤亡人员基本情况王立威(死者) ,男,45 岁,理石板材装卸工,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人。李永国(伤者) ,男,37 岁,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3.体系认证情况百兴建材市场和恒德瑞石材经销处,都未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1.事故背景(1)百兴建材市场位于甘井子区山东路 288 号,即华南广场北侧,占地面积 21000 平方米,市场内有 10 余家从事石材加工及销售的业户。其中于际敏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与百兴建材市场签署摊位租赁合同,租赁面积7
3、2 平方米,用于石材销售,其工商营业执照(恒德瑞石材经销处)于 2015年 7 月 29 日核发。2015 年 1 月 6 日,迟洪颖(女,于海川对象)与百兴建材市场签署摊位租赁合同,租赁面积 25 平方米,由于海川负责,在其租赁房组织人员承揽为百兴建材市场内石材经销商户进行石材装卸业务,并在租赁房上挂有百兴人力机械装卸牌匾、 经营项目及联系方式 (经查“百兴人力机械装卸”无营业执照, 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015 年 3 月 12 日,于际敏以“百兴人力机械装卸”名义,未经任何审查,与于海川签订了卸货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于际敏
4、)要求乙方(于海川)工作人员自上保险,乙方如不上保险出现任何意外,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雇用乙方卸集装箱(理石板) ,在卸货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板材破损由乙方承担。(2)2016 年 3 月 1 日,恒德瑞石材经销处授权委托孙廷江(孙廷海弟弟,恒德瑞石材经销处负责人)办理采购石材事宜。4 月 2 日,由孙廷江代恒德瑞石材经销处从广东购买的理石板材运抵大连,当天晚上于海川通知装卸人员王立威(死者) 、樊彪、包宝兰、李永国 4 月 3 日早晨卸车。2.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6 年 4 月 3 日 6 时左右,辽 B79383 集装箱车来到百兴建材市场院内,
5、于海川指挥集装箱车停放在卸车的位置后(集装箱东西朝向)组织四名工人打开集装箱门(箱门朝西) 、将斜坡通道铺设至集装箱门处后开始卸货。卸车时王立威(死者)和樊彪一组,包宝兰和李永国(伤者)一组,两组交替进入集装箱,每次运送一块理石板,靠近集装箱门一侧的前四件理石小板卸完以后,开始卸后四件理石大板。8 时 30 分左右,当北侧第一件理石大板卸完 13 块,由李永国和包宝兰卸第 14 块时,第 15 块理石大板碰到第 14 块理石大板将其砸坏,于海川看到理石板被砸坏了就进入集装箱内帮助扶板,并让包宝兰将砸坏的板抬下去,包宝兰就和另一组的樊彪一起将理石板抬下去。当时李永国在集装箱里侧扶着理石板,王立威
6、(死者)进入集装箱内站在两侧理石板材之间帮忙扶着理石板,于海川站在理石板外侧端部扶板,这时北侧另一件理石板(15 块)整体倒向南侧,共计 16块理石板砸向南侧直立的两件理石板上,王立威和李永国被夹在理石板之间。事故发生后,恒德瑞石材经销处孙廷海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抢救人员,并向110、119、120 报警。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将集装箱内倾倒的理石板清理掉,救出李永国和王立威,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后,确认王立威已经死亡,李永国胸部和胳膊受伤送往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经诊断:右肩胛骨骨折、右锁骨骨折。(三)事故原因和性质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和专家鉴定及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认为:1.直接原因于海川组织人员卸载集装箱内大理石板过程中, 安全管理混乱, 违章作业,对大理石板可能发生倾倒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盲目组织人员进行卸车,造成集装箱一侧重,一侧轻,致使车体发生倾斜,由于竖立在集装箱内大理石板角度的变化,导致北侧大理石板向南侧倾倒,将工人王立威砸在理石板下致死。李永国被夹在理石板之间受伤,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恒德瑞石材经销处安全管理有漏洞,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