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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铜锌矿“1.3”顶板落碴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45547 上传时间:2022-05-0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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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铜锌矿“1.3”顶板落碴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1 月 3 日 9 点 20 分,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铜锌矿二工区井下-767 中段 16 采区在敲邦问顶撬碴作业时,发生落碴造成 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组成了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为组长单位, 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1.3”事故调查组,制定了事故调查方案,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及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

2、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及现场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有色集团公司,位于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集铜锌矿地下开采、选矿、冶炼于一体的有色金属工矿企业。主要产品为铜精矿、锌精矿、硫精矿、粗铜、硫酸等,铜锌矿地下开采是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的主要生产作业单位。公司职工 6000 人(全民、 集体) , 法人代表石长岩。 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号 210423004505388,营业期限,2006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06 日;采矿许可证:证

3、号c2100002011113220120414 号,有效期 2013 年 11 月 9 日至 2033 年 11 月9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辽)FM 安许证字2014ys041001j 号,有效期 2014 年 8 月 15 日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在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铜锌矿地下开采二工区-767 中段 16采区,开采深度为 1030 米,采取压眼爆破采矿方式。2015 年 1 月 2 日 15点 30 分对矿体进行压眼爆破后,形成一个长 10 米、宽 10 米,崩落后的矿石与顶板约 2 米高的空间,并通过一个穿脉进口与 15 采区相连通。二

4、、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5 年 1 月 3 日 7 点 30 分,铜锌矿二工区撬碴工邹喜和、赵敏 2 人一组根据区长代玉刚派班指令,到-767 中段 15、16 采进行敲邦问顶撬碴作业,两人于 9 点 10 分到达事故发生地 15、16 采区巡视后,休息一会,准备从15 采区开始撬碴作业,这时岩工盖大勇报告说 16 采区有不稳定的浮碴,邹喜和起身拿着撬碴工具独自到 16 采区处理浮碴,当时赵敏没有及时跟进,距事故发生地约 10 米处休息,2-3 分钟后,撬碴工赵敏听见 16 采区出现异常声音,便急速赶到 16 采区,见到一块长约 2.5 米、宽约 1.5 米、厚约

5、0.3 至 0.4 米左右的矿块压在邹喜和左腿及腹部上。(二)事故救援经过事故发生后,在 15 采区做工作前准备的 3 名凿岩工、2 名铲装工和撬碴工赵敏立即实施救援,采用撬棍、道木等支护措施实施救援,但由于落碴太大,没能将落碴移走和撬起,立即派人向区长报告,并通知救护队救援。在区长等人和救护队赶到后,采取在 16 采区顶部打起重眼,将起重设备挂在起重眼部,由起重机械将落碴体吊起,10 点 20 分把人救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铜锌矿二工区-767 中段 16 采区为深部开采区域,冲击地压大,岩爆现象较为突出,现场作业环境复杂,撬碴工邹喜在没有进行安

6、全确认和有人监护的情况下,单人违章作业,撬碴时站位不当,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同组作业人员赵敏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对邹喜和进行安全监护,没有共同进行安全度确认。2、16 采区没有按照作业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秩序不符合安全要求,撬碴作业人员和凿岩作业人员同时在一个作业现场,由凿岩工发现不稳定碴体,造成邹喜和一人匆忙进入现场进行撬碴。3、负责 16 采区的专职安全员因生产需要安排其它工作,没有及时安排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管缺失。4、铜锌矿领导在深部开采区域冲击地压增大,岩爆现象较为突出,现场作业环境复杂方面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三)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铜锌矿“1.3”顶板落碴致一人死亡的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邹喜和,男,铜锌矿二工区撬碴工。在 16 采区撬碴作业时,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单人违章进入采区作业,在没有进行安全确认的情况下,站位不当擅自撬碴,导致此起事故的发生,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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