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7 井人员受伤事故事故经过:2004 年 6 月 8 日塔试修二分队副班长甄带领毛、谭、冯在塔河油田 S107 井进行卸油管并排放油管作业,16:30 开始用抓管机卸 31/2外加厚油管,甄、冯一组,毛、谭一组,到 18:00 时卸至第 357 根油管排放第三层油管上的油管桥时, ,副班长甄将油管的一头递给了站在油管架上的冯,这时另一头油管滑落下来(谭在绑铁丝。毛在另一头) ,冯手中的油管没有抓紧也掉了下来。甄躲闪不及,滚落的油管将甄右腿砸伤,送往轮台县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右内踝骨骨折,右腓骨下段骨折。事故原因:1、相互配合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当甄将油管递给冯后冯未能抓紧油管,在另一头油管无人扶的情况下,发生滚动。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不强。3、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前未进行安全讲话,无安全活动记录。预防措施:1、加强安全意识、风险识别能力的培训。2、施工前,对各项工作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