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工具坠落 伤害下方人员事故发生时间:2002 年 7 月 31 日事故简要经过:2002 年 7 月 31 日 15: 10, 鸿浩队 2 名工人在“法维奥拉”轮 NO.2 舱左安装舱口围板时,由于铁锲松动,并且没有保护措施,掉进 NO.2 货舱底左侧,恰好此时,星兴队焊工杨从该舱底右侧走到左侧更换用于焊接的二氧化碳瓶,被掉下来的铁锲砸伤头部。杨当时安全帽也砸了一个洞。经中山医学院黄埔医院检查,杨头部挫伤。事故原因分析:1、鸿浩队的 2 名工人在安装舱口围板时,属于高空作业,但对可能坠落的辅助工具未采取防坠落措施,也未采取警告、隔离措施,违反了高处作业的规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星兴队工人杨安全意识不强,擅自进入高处作业处所的下方,也是事故的原因。3、鸿浩队安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缺乏班前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日常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员工“三不伤害”意识消淡薄,是事故的根本原因。预防措施:1、作业点下方必须设有防护红白旗和安全警示牌,禁止人员靠近。2、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强调“三不伤害”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危险预知的能力。【评析】我们在进行工作安排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中应设立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时禁止投掷物料。教育员工树立不伤害他人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