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60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6 月 6 日 13:18 分许,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桐木岭养护站在中广线鑫中路开展行道树修剪截冠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2 人死亡。花溪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区属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花溪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区纪委监察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区生态局、石板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成员组成的贵阳市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60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
2、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专家分析论证、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 ,机构类型:事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杨志刚,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开办资金:¥9906 万元,举办单位:贵州省公路局,住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 6 号,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所辖公路的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所辖收费公路管理、公路行业信息管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42925207-5,有效期: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000429252075W,有效期:自 2014 年 10 月 11 日至2019 年 10 月 11 日。(二)事故中死者情况1、 郭义, 男, 汉族, 1967年8月23日出生, 身份证号: 520*5,住址:贵州省贵阳花溪公路养护段 1 栋 3 单元附 6 号,系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桐木岭养护站职工,职务:桐木岭养护站站长。2、赵爱国,男,汉族,1966 年 1 月 19 日出生,身份证号:522*X,住址:贵州省贵阳花溪区花
4、阁路 12 号 6 栋 1 单元 6楼 3 号, 系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桐木岭养护站临时工人。(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事故现场位于中广线鑫中路段 4KM+600M(花溪中曹司往广顺方向),事发断裂掉落的树种为杨树(行道树) ,位于道路右侧贵州环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围墙内,事发杨树(行道树)断口直径 0.45 米,断口处距道路路面垂高 8.4 米,距路面傍边排洪沟 9.3 米,道路右侧排洪沟宽 1 米,沟底距路面高 0.9 米。(四)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情况在事发作业现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以现场作业点为中心,延作业点四周摆放了安全锥进行安全隔离,同时在道路两端离作业点
5、300 米处用安全锥、路政执法车设置安全警戒,安排路政执法人员进行拦截,防止道路两端过往车辆驶入作业区域,在道路两侧警戒拦截点到作业区域之间安排养护站安全人员进行巡查,对过往人员进行劝离,防止无关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五)单位及人员履职情况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在开展中广线行道树的剪枝清理作业前,制定了行道树剪枝清理作业方案,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段长黄曼于 5 月 23 日、 6 月 5 日两次对中广线行道树剪枝清理作业现场开展了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副段长潘深智于 5 月 23 日、6 月 1 日、6 月 5 日三次对中
6、广线行道树剪枝清理作业现场开展了安全检查,均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职责。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2018 年 5 月中旬,为防止因大风吹断行道树枝危及道路行车安全,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对所管理和养护的道路两侧危及行车安全的行道树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需对中广线沿线部分行道树枝进行剪枝清理作业,为此,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于 5 月 17 日发函向花溪区生态局进行了报备,5 月 23 日,桐木岭养护站按照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花溪公路管理段的工作安排,开始对中广线两侧危及道路行车安全的行道树进行剪枝清理作业,6 月 6 日早上 8 时,桐木岭养护站站长郭义(作业现场安全总负责人)按照惯例带领养护站人员从桐木岭养护站出发至中广线作业点,在锯树截冠(树梢)作业前,由锯树人员先将被截除的树梢采用汽车吊吊挂作业施工准备,即吊绳一端捆绑于主枝上、另一端侧挂在吊车主钩上,使树梢被锯断后不倒向地面,再由吊车吊到地面安全指定地点,8 点 40 分,按照郭义站长以往的分工安排,首先由工人姜克华站在高空作业车操作平台上用油锯对要修剪的树枝进行断枝锯树作业,姜克华锯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