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隆矿“2000.4.1”机电事故2000 年 4 月 1 日白班大隆矿更换主井副斗东北侧罐道绳的工作已准备就续,10 时 50 分将罐道引绳缠在提升机的滚筒上,然后紧此绳,上提副斗。提斗前拆除井架天轮处旧罐道绳锚固铁和三道卡板,并将防撞梁下端断 7丝已松散的旧罐道绳作绑扎处理。此时上部一切准备工作全部结束,准备提升,指挥的副队长张和井下联系准备动车。这时井下准备工作已完,队长、技术员上箕斗监护提升,另有四人在箕斗监护提升,另有四人在箕斗上准备升井,运转队副队长警告箕斗上人员,不准乘坐箕斗,装载信号工也与地面联系,告之箕斗上有人,但井上指挥人员误认箕斗上人员是监护提升罐道绳人员,同时下令动车,
2、当绑扎处运行到锚固装置下口时,有一根断丝卡弯过不去锚固装置口而停车。 为处理断丝要求绞车慢回 500mm,当绞车回放时旧绳先慢放下滑 100mm, 而后引绳和罐道绳联接卡子在天轮平台上, 停顿片刻后, 卡子滑过平台急速下滑 300mm-400mm 后加速下滑,随即挣脱联接装置,造成坠绳,旧罐道绳坠入井底后正好砸在箕斗上部,将箕斗上人员砸成两死一伤,造成了严重后果。事故原因:1、队长张违反措施规定,不在措施规定位置监护,且不听劝阻强行站在箕斗上监护提绳。2、死者唐、李等 5 人严重违章,擅自乘坐箕斗,在运转队副队长强令下仍不下箕斗,造成严重后果。3、检查人员,相关人制止不利,采取措施不当,未能使
3、违章者中止违章。4、施工队副队长张违章指挥,在井下乘坐箕斗人员不清的情况下,盲目下令提升罐道绳。5、 天轮平台处的人员监护不利, 未能及时发现 V 型卡子刮在天轮平台上,造成卡子卡住后存绳 300mm-400mm,卡子滑过平台产生冲击,造成引绳与罐道绳脱离坠绳。6、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制止,听之任之,没有尽到各自的安全责任。防范措施:1、在主井天轮出绳口处焊接园弧钢板,避免钢丝绳反弹现象发生。2、施工前检查好新、旧绳子是否有断丝现象,如新绳有断丝禁止更换,旧绳有断丝采取特殊方式穿过绳孔,避免旧绳回放,且引绳同旧罐道绳打卡子处距断丝超过 15 米,并增加 4 道卡子。3、同类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和检查卡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4、从严治矿,狠反“三违”,避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