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庆石化公司 314 物体打击事故事故经过:2009年3月13日18时, 硫铵车间夜班 (三班) 接班后发现冷凝器 (E-902)下料管线堵塞。班长李某立即向车间副主任辛某汇报,辛某同意班组组织处理,同时要求通知值班人员(车间*郑某)到现场。20 时 10 分,冷凝器下料线直管段处理通,但三楼横管段堵塞严重,处理困难。由于工作量较大,车间副主任辛某安排车间技术员李某调休班的休班的一班人员进厂协助处理。21 时 50 分,一班班长刘某、王某 、晁某(男,42 岁)等三人进入现场,与李某一起处理堵塞的管线。在长时间处理不通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将三楼南北走向的堵塞管线从中间锯断,并站在 1.8 米高的
2、活动平台上,用铁钎轮流处理断口南侧管线,技术员马某现场监护。22 时 30 分左右,作业人员现场商议,由刘建新就近开阀向断口北侧堵塞管线通入 1.0MPa 蒸汽软化管线内聚合物。14 日零时 20 分左右,北侧堵塞的管线突然通开,在反作用力的作用下,自弯头处瞬间折弯 90 度,击中正在活动平台上处理南侧管线的晁吉发肋部,晁吉发连人同活动平台一起落到地面。当班人员迅速救援,将晁吉发抬到二楼休室,此时晁吉发意识清醒,只说难受。稍后,由急救车赶送往大庆石化职工医院,经抢救无效,于 1 时 20 分死亡。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晁某在疏通南侧堵塞的管线时,北侧用 1.0MPa 蒸汽软化的管线突然畅通泄压,在反作用力的作用下,自弯头处瞬间折弯 90 度,击中其肋部,这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一是锯断管线改变了管线原始的稳定状态,又没有再采取固定措施,使管线处于失稳状态。在没有认真研究因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落实相关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二是作业现场工序衔接不合理,缺少统一的协调。在管线端头处有人作业的情况下,现场人员竟然将北侧管线通上蒸汽进行软化疏通,使作业面形成危险区域。三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对聚合物、蒸汽喷出伤人等潜在风险认识不足,致使在带压管线端头处违章作业。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