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规拖拽钢板高处坠落伤人一、事故经过2014 年 3 月 18 日,某工程公司分包商-江苏某建设公司在上海石化 3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建设工地施工。7 时 30 分开始上班。班前会结束后,7 名员工到框架外取热器平台(标高为 21.2 m)安装花纹板。8 时左右,在拖拽 1 张花纹板(规格:6000 mm1260 mm5 mm,重约 300 kg)就位时,由于钢板的一部分悬到平台外面,作业人员拖拽不住,花纹板滑落,导致正在地面作业的本单位员工王某、胡某受伤。王某经抢救无效于 9 时30 分左右死亡,胡某轻伤。二、原因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一是未按要求进行钢板铺设作业,没有按照技术交底的要
2、求使用导链拖拽,且未采取可靠的固定和防坠落措施;二是对作业风险估计不足,未考虑现场环境的限制。当钢板的一部分失去支撑时,钢板重力超出了人力控制的范围;三是地面作业人员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 2、事故间接原因:一是花纹板临时摆放位置不当;二是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效果较差,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三是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三、启示 1、交叉作业处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交叉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80-91)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2、交叉作业是项目施工中经常遇到的,只要采取可靠地安全保护措施,就不会发生高处坠物伤害事件。一般情况下,应避免进行交叉作业,如采取让开上下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下方拉好警示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等。当不可避免存在交叉作业时,上下之间应由安全隔离措施;当属于两支队伍上下交叉作业时,还应施工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并安排专人协调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