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保定热电厂人身死亡事故的通报2005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10 分, 大唐保定热电厂燃料车间检修二班专责工赵某某(男,42 岁) ,在整理本班3 库房过程中发生皮带卷坠落,砸伤致死。一、事故经过11 月 16 日上午 8 时 20 分, 由检修二班班长带领赵某某等 4 人整理本班组库房。在整理3 库房时,由赵用叉车将 3 卷宽 1m、直径 1.62m,2吨重的输煤皮带放到了库房南侧高 1.7m 皮带架上(架子用 100mm 槽钢制作,宽 0.6 m,距离墙面 0.16 米) 。工作完成后 5 人又继续整理东侧架子下的托滚,将托滚整齐摆放到北墙架子下面。10 时 10 分左
2、右,皮带架上的一卷皮带落下,将赵压在下面,周围工作人员立即用叉车将皮带抬起,将赵救出,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二、暴露的问题1.班组库房中将重达 2 吨的成卷皮带放置在 1.7 米高的普通货架上,存在安全隐患;2.在放置皮带后,没有认真检查是否放置牢固;3.工作前没有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认识不足;4.仓库中照明不足。三、有关要求1.各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对生产、后勤所有仓库、物料场的安全检查。物品的摆放要防止倾倒、坠落,以免损坏货物或伤人;要采取防止货架、货物倾倒引起连锁反应的措施;较大、较重的物品应放在较低的位置;特型物品尽量采用专用货架。2.物品、材料的存、取作业,要摆放到位,放置稳固,对可能滚动、滑落的,要采取防滑、止挡措施。3.认真开展一次全员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对作业现场危险点的辨识能力。4.加强作业现场的照明及防护设施的管理。各单位要将生产现场、物资存储、办公等场所的照明、防护设施落实到人,明确日常检查、维护周期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