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安全用电技术交底配电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用电管理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使用临时用电的步骤: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二、电工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3.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4.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
2、重复接地)和开关箱。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按规定定期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 不小于 4m,110kv 不小于 6m,3 5110kv 不小于 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 与机动车道6.0m。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
3、1kv 以下为 6m,10kv 以下为 7m。外电防护: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 10kv 应大于 750px,35kv 应大于 1250px。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 10kv 应大于 2375px,35kv 应大于2875px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四、供电路线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 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