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供电安全技术交底隧道供电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表安全技术交底表表 AQC111编号工程名称南杨线洪汤隧道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业单位交底部位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交底内容:1、隧道供电安全技术交底二、安全要求:1、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供电线路应采用 380v/220v 三相五线系统;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 36v,成洞地段可采用 220v;低压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 10%。2、隧道内供电线路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塑料绝缘导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并应挂设在临时支架上;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
2、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为:电压 380 时不小于 2.5m,10kv 是不小于 3.5m;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切换装置;36v 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架挂照明设施。3、在隧道内设置 10kv 变压电站,应符合下列要求:变电站应设置在干燥的避车洞或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300mm;变电站周围必须装设防护遮拦和警示灯,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牌;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应使用跌落式熔断器。低压应采用成套组合电器或带有空气断路器的低压配电盘。4、隧道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隧道内照明的光照度应充足、均匀,不得有闪烁;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其光照度应满足表 11.4。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应加大光照度。洞内主要交通道路、抽水机站等重要场所,应有安全照明;隧道施工照明应采用防水、防尘灯具。表:隧道施工照明要求5、隧道施工用电按设计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必须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针对性交底:交底人姓名职务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负责人职务接受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