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电线路基础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内容送电线路基础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内容1.基本规定1.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1.2 现场施工人员应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1.3 所有工器具及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均应认真检查,确保运转良好。1.4 坑深超过 2m 时坑下作业人员应使用爬梯上下。1.5 严禁无证操作机械。1.6 坑内、坑外同时作业时,坑外必须设专人对坑内作业进行监护,坑外作业人员不得向坑内抛掷材料和工器具。2.复测分坑及基坑开挖 2.1 在测量交叉跨越带电线路时,应注意花杆或塔尺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5.0m。2.2 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注意土壤边坡情况,如
2、果发现边坡出现裂缝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适当加大放坡或对坑壁加以支撑。2.3 基坑开挖时坑边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密切注意坑口土质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坑下人员撤离。2.4 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在坑四周用硬质安全围栏,设置警示标志。在坑边工作或行走时,注意落脚处的可靠性,防止人员坠入坑内。2.5 坑口边缘 0.8m 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掏挖基础应以基础扩大头边沿计算。2.6 挖掘机运转时,其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人。严禁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及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2.7 挖掘机开挖时,其工作处地面应内高外低,防止挖掘机滑入坑内。2.8 基坑开挖如不能及时浇制,应采取防止土体塌落的措施。2.9 开挖前应
3、仔细查看施工范围内有无地下电缆、地下光缆及管道等设施。3.运输安全 3.1 大件材料和机具的搬运和移动,应有统一指挥协调,防止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坏。3.2 用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规定:1)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2)车厢拦板应牢固,拦板高度有低于 1m。3)车上应指定安全监护人。4)不得超员,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拦板;车厢拦板上严禁坐人。3.3 乘车人员应注意躲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碍物。3.4 各类拖拉机挂车不宜作为载人交通工具,如作为载人交通工具,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 部门的规定。挂车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刹车装置必须可靠。3.5 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步调
4、一致,同起同落,并应有人指挥。3.6 严禁自卸车载人。4.材料存放 4.1 水泥堆放的地面应垫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2 包。储存、堆放水泥应做好防潮、防雨措施,在施工现场水泥应堆放在地形较高处,底部垫竹架板、铺油毡,盖防雨帆布,四周挖好排水沟。4.2 钢材应设防潮遮雨措施,底部用圆木担空,上部用彩条布遮盖。4.3 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1)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2)严禁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4)醒目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5.施工用电 5.1 现场所用电器设备的接线应由取得电工证的人员担任,严禁私拉乱接;接线必须可靠,防
5、止漏电伤人。5.2 低压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应遵守下列规定:1)采用绝缘导线。2)架设可靠,绝缘良好。3)架设高度不低于 2.5m.5.3 开关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5.4 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他金属线代替。5.5 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好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5.6 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使用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超铭牌使用。2)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3)严禁一个开关或一个插座接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4)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破损、漏电;手持部位绝缘良好。5)不得用软橡
6、胶电缆电源线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具。6)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7)作中断必须切断电源。5.7 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设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5.8 照明灯的开关必须控制相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中性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5.9 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5.10 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方准使用。电气设备所用接地体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16 平方毫米的软铜线。5.11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器火灾时应首先先切断电源。6.基础浇制、养护及回填 6.1 模板应支撑牢固,高出坑口的立柱模板应根据其高度或用斜支撑或搭设支架,使其不致倾覆或晃动。6.2 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采用绳索人工起吊模板时,绳尾部应绕到木桩或角铁桩上,防止绳索在缓松时突然滑跑。6.3 基础支模时搭设的平台必须稳固可靠,竹甲板两头不得悬空,并用铁丝进行固定。6.4 绑扎钢筋时,作业人员应戴手套,绑扎回头应压平。6.5 地脚螺栓安装就位时,其吊点应绑扎牢固。6.6 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设好后应由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