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规范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J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NY/T 1220.1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工艺设计NY/T 1220.2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供气设计NY/T 1220.3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施工及验收NY/T 1220.4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运
2、行管理NY/T 1220.5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质量评价NY/T 122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NY/T 122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大中型沼气工程厌氧消化器单体容积大于或等于 100m3 小于 300m3 的沼气工程称为中型沼气工程; 厌氧消化器单体容积大于或等于 300m3 的沼气工程称为大型沼气工程。3.2“能源生态型”沼气工程畜禽养殖场污水经厌氧消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水肥利用的沼气工程。3.3“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以回用为最终目标的沼气工程。4 建设4.1
3、 选址4.1.1 尽量靠近发酵原料的产地和沼气利用地区,还应与总排出口相衔接。4.1.2在场区和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侧。4.1.3 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在畜禽养殖场的标高较低处,以利于污水、残渣的运输、排放和利用。4.1.4 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4.1.5 满足生产和卫生的防疫要求。4.1.6 有较好的供电、供水条件,交通便利。4.2 布局4.2.1 应考虑到养殖场远期生产规模扩展的可能性,如必要,应做出分期建设方案。4.2.2 应满足沼气工程工艺的要求,布局紧凑,便于施工、运行和管理。4.2.3 应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4.2.4 各种管线应布局合理,避免迂回曲折和相互干扰,输送污水、污泥和沼
4、气管线布置应尽量减少弯头,各种管线应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4.2.5 主要畜禽处理设施应设置溢流口、排污管、排空阀和检修人孔。厌氧消化器和贮气柜应设有安全窗,确保装置正常运转。4.3 前(预)处理系统4.3.1 格栅4.3.1.1 格栅应设置于沉砂池、集水池或水泵前,其数量不宜少于二道,一道粗格栅条间隙为 20mm40 mm 去除大型杂物,一道细格栅条间隙为 8mm15mm 去除中小型杂物。格栅应便于清除杂物和清洗。4.3.1.2 污水过栅流速一般为 0.5 m/s0.8 m/s, 格栅倾角为 4575。4.3.1.3 格栅处应设置工作平台,其高度应高出格栅前最高设计水位0.5 m。采用格栅机时
5、,参照设备说明书。4.3.2调节池调节池应设置在进水口处。调节池有效容积=畜禽养殖场每日排污水量/畜禽养殖场每日排污次数。4.3.3 固液分离机应根据被分离物料的性质、流量、脱水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用;固液分离机的设置应考虑到废渣的贮存、运输。4.3.4 沉淀池畜禽污水滞留时间应大于 1h。沉淀池应设排泥管道。当以鸡粪为原料而前面未有沉砂池时应有沉砂功能。4.3.5 集水池畜禽养殖场污水厌氧处理系统前,应设置集水池。集水池容积不应小于该池水泵 30min 的出水量。4.3.6 泵与泵房泵的选择应根据其用途和输送介质的种类、流量、扬程和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泵应尽量选用同一型号;进料泵应设置一
6、台备用泵与工作泵并联。泵房及室内机组基础布置、设计按 JBJ14 相关规定执行。4.4 厌氧消化系统4.4.1 厌氧消化器的选择和设计应根据粪污种类、工程类型和工艺路线确定。4.4.1.1 根据发酵原料选用适宜的厌氧消化器。4.4.1.2 厌氧消化器应设有取样口和测温点。4.4.1.3 厌氧消化器在设计上要有防止超正、负压的安全装置及措施。其防止超正、负压力装置的安全范围,应满足工艺设计的压力及池体安全的要求。4.4.1.4 厌氧消化器的下部管道凡有阀门处应设计为串联式双阀门,内侧阀门为常开。4.4.1.5 池体侧面下部应设有检修人孔、排泥管,排泥管管径不小于100 mm,人孔中心与池外地平的距离不大于 1m。直径不宜小于 600 mm。4.4.1.6 厌氧消化器应满足抗渗和气密性要求,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和保温措施。4.4.1.7 厌氧消化器应有沉降检测点。4.4.2 “能源生态型”和“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厌氧消化器4.4.2.1 “能源生态型”沼气工程厌氧消化器主要有升流式固体反应器(USR)、全混合厌氧消化器(CSTR)和塞流式反应器(PFR) ;厌氧消化宜采用中温消化,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