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点作业管理办法1 目的为查核公司内原、物、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存货的准确数量,配合公司财务核算,核对账务是否相符,确保公司资产准确性,以达到有效价值利用之目的。2 适用范围制造本部所属在制、仓库存货、委外加工的各类原、物、辅料类流动资产均属之。3 术语和定义略4 权责本办法由物管部编制修订,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核、核准后各单位照案执行。5 程序5.1 盘点作业流程图5.2 盘点类型划分5.2.1 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年度盘点5.3 月度盘点5.3.1 盘点责任区域划分5.3.1.1 各制程单位由各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物料盘点,包括垫板、塑料箱、铁笼等,财务负责抽盘。5.3.1.2 物管部负
2、责仓库内所有的原、物、辅料、成品、呆滞品、报废品、垫板、塑料箱、铁笼等盘点,财务负责抽盘。5.3.1.3 生管部负责委外加工物料,包括塑料箱、铁笼等的盘点,财务负责查核。5.3.2 盘点时间规定5.3.2.1 月度盘点定于每月最后一天 18 时至次月 1 日 17 时5.3.3 盘点准备5.3.3.1 各部于每月最后一天 17 时前将放置各单位区域内的物料整理好。5.3.3.2 每种物料需分类整理好,按照标准的容器、标准的包装、标准数量的盛装、每种物料需挂标签显示其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等。5.3.3.3 完成合格品入库工作,不良品的返修,外购品的退货、报废品处理的工作。5.3.3.4 质控部
3、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 17 时前将物料品质判定完毕。5.3.3.5 物管部、生管部的仓库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 17 时前将账务处理完毕,结出当月的结存数。5.3.3.6 仓库每月最后一天 17 时至次月 1 日 17 时,停止收发物料,各部必须提前备料。5.3.4 盘点表单的发放5.3.4.1 各部主管按照所需用量到低值易耗库领取,物料盘点汇总表见5.3.4.2 物管部将对所发的表单进行管制,填制物料盘点单据发放管制表盘点作业结束后,各部门将所领表单全部交物管部低值易耗库。5.3.5 盘点作业实施步骤及要领5.3.5.1 各部对所属区域物料进行盘点时,原生产的标识单不得遗失,必须保持物料标识完整,
4、内容与实物一致。5.3.5.2 月度盘点只填写:物料盘点汇总表,呆滞品、报废品、垫板、塑料箱、铁笼必须单独造表。5.3.5.3 各部门必须将所辖的物料盘准,不得少盘、多盘、漏盘,财务对所盘结果进行查核。5.3.5.4各部门必须于次月1日17时将“盘点汇总表”交物管部的低值易耗库,由物管部统一上交财务。5.3.6 盘点考核5.3.6.1 财务根据各部门盘点结果进行查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按规定操作的部门,财务根据实际进行处罚,对于表现好的部门进行奖励。5.3.6.2 仓库帐务准确率低于 85%以下的管理员给予一次扣 20 分,高于 95%给予加 20 分。5.4 半年度和年度盘点5.4.1 盘点作业程序5.4.1.1 半年度盘点为 6 月 30 日 8 时至 7 月 1 日 17 时,5.4.1.2 年度盘点为 12 月 31 日 8 时至次年的 1 日 17 时。5.5 盘点组织5.5.1 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实施设立盘点组织架构5.5.1.1 人员:盘点专案召集人由副总经理(含以上)担任,财务干事由财务经理担任,盘点干事由各部长担任,盘点小组长由各部组长担任,监盘小组组长 4 人由财务人员担任。5.5.1.2 各小组的成员由小组长向专案召集人申报,人数由小组自定,申报时间为 29 日前。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