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现金收缴管理制度一、收费人员、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做好现金收缴工作。二、收费人员在收费工作中,首先要做好自身安全,妥善保管好所收现金和支票,决不允许携带公款从事工作以外的活动。三、财务分管票据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掌握收费人员票据领用情况,并做好登记。对专项收费的票据,只允许领用一本,等结清后再发放,严禁多本使用。同时掌握收费人员交费情况,如发现留存的现金超过规定的限额,要采取措施,催其交款,对仍不交款的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四、收费人员在交款前要提前整理好票据、现金,按规定办理交款手续。五、财务会计、出纳人员要对收到的现金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日结。对超过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送交银行。六、出纳人员送款或提款时,要向分管领导汇报,涉及金额在 3000 元以上的,出纳人员要提前汇报,分管领导安排专人护送。七、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自查、巡查考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一切漏洞,确保现金管理严格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