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安全、环保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和抽检, 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及职工生命、 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工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按“五同时”原则予以落实。5、督促有关部门对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