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工作纪律规定工作纪律是工作过程中全体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只有加强纪律性,才能干好本职工作,为了适应公司形势的发展,结合污水处理实际情况,做如下规定:一、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有事、有病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请假或事后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有关处罚按公司规定执行。二、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一次扣罚当事人工资 10 元。1、迟到、早退、脱岗、睡岗,未交班而自行下班的事宜一次;2、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操作内容一项;3、虚假、瞒报监测、化验数据和巡查次数一次;4、违章操作设备一次,不填报运行记录一次;5、分工卫生责任区不及时清理干净乱丢乱放杂物垃圾等。三、工作中不准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更不准干私活。四、维护企业利益,减少浪费,对于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工作玩忽职守者,以及不适应本职工作者,送公司劳资部门处理。五、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公物者,要赔偿损失。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要从重处罚。六、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公司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