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娱乐场所安全制度为了保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场所安全巡查制度。1、安全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2、安全巡查应每 2 小时进行一次。3、巡查人员应尽心尽职,认真负责巡查整个工作区域,做好“四防”,确保公司安全。4、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的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同时报公司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并组织人员做好先期处置工作。5、经常性地检查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对存在的内部治安隐患及时报告校领导。6、认真做好夜间巡逻工作,及时制止有妨碍单位治安秩序的行为。7、督促、检查安全员辖区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
2、患,确保工作区域的水、火、电及员工及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8、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求出示身份证,做好登记手续。9、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0、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11、安全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12、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13、防火巡查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14、安全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15、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