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1. 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2.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 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具及辐射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3. 进入容器内部作业, 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系统,并有专人监护,在用容器检测时,容器内的气体必须经过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4. 严禁穿化纤衣服和火种进入存在有易燃介质的容器内部探伤。5. 检测操作前,仪器接地线应可靠接地,并检查仪器有无漏电,电缆有无破损情况。操作时严格执行X 射线机操作规程 ,确保仪器的安全使用。6. 射线探伤操作时,应按 GB16357 和 GB18465 的规定划定控制区和管理区(或监督区) ,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夜间作业应用红灯警示标志。7. 射线探伤作业前,应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撤离至警戒线以外,必要时设专人巡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透照现场。8. 射线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设备和防护用品, 并采取减少在透照现场时间、增大距射线源的距离以及利用现场地形、设备等屏蔽物进行有效的射线安全防护。9.对造成操作人员或公众人员误照时,应及时将照射人员送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向检测公司分管领导和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