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安全环保处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第四条 机动处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3、负责审核烟
2、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第五条 生产处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第六条 工程管理处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2
3、、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第七条 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第八条 行政管理处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第九条 各生产厂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