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讲解了构建公、检、法、司、安全、综治六位一体的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并强调要层层分解责任,确保与村民小组及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备案,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推动任务完成。描述了村居委主要负责人在辖区安全生产中的第一责任角色及其分管相关人员的责任界定,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确立和制度完善提出了要求。指明应建立由20人以上构成的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物资与装备以加强应急能力。规定加强对道路、桥梁以及危房等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镇政府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明确需有固定时间与场所安排学习活动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与档案记录,并以100%覆盖的方式推进辖区内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村(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村级、社区级等基层单位及其安全管理组织,涉及道路、桥梁、地质滑坡等领域的一线监督人员以及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还包括参与机动车管理和宣传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这份制度特别适合需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并建立有效管理体系的小型行政区域或自治组织,旨在帮助上述群体系统化地落实安全责任和具体措施,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