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租赁场所租赁行为, 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预防和降低租赁场所安全风险,保障租赁场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2、公司在与承租单位洽谈、签约时,须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及租赁需求,严禁将租赁场所出租给无安全保障的单位和个人。3、租赁合同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承租方须交付 1个月的租金额作为安全保证金。4、安全管理协议中须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消防、治安等责任。安全管理协议应当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二、安全职能部门1、 对所有
2、租赁场所每三个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安全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2、 每月对租赁管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书面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3、 督促、跟踪管理单位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4、 每季度公示租赁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考评结果。三、管理单位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履行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职责。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1)现场有专职管理人员且有租赁户的:每天必须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沒有租赁户的须 2 周巡检一次。2)现场无专职管理人员须每二周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3)租赁管理公司及租赁责任部门对自
3、己所管辖区域至少每二个月巡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4、发现隐患的,督促承租单位落实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四、承租单位1、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管理人须履行安全管理协议。如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服从管理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及时消除承租区域内的安全隐患。3、对被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根据整改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五.安全管理5.1 用电1、用电必须符合电工作业安全技术有关安全规范执行2、承租单位须单独安装电度表,安装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3、电表箱内排线要规范简洁,须有箱盖,导体不裸露。4、熔断器保护线路时,熔断器应装在各相线上,严禁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线
4、上装熔断器。5、电线必须采用塑料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线路走向规范。6、塑料护套线主要用于户内明配敷设,不得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暗配敷设。7、使用塑料槽板安装导线,必须内外光滑、无棱刺,导线在槽板内不得有接头,受挤压。8、禁止私自乱拉接线路。9、拖线板上电线不可有结头,底座上发现插座眼烧焦痕迹应立即更换。10、三芯插头不准改为二芯插头使用,确保完好。11、使用正规合格的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小太阳”等。12、对废旧开关、插座、电线、电表箱等陈旧老化电气器材,须拆除和更换。13、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5.2 住宿1、严禁在同一防火区域内存在“三合一”现象(居住、生产、储存)2、住宿建筑面积人均不小于 6 M2,使用面积不小于 4 M2。3、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拉接电线、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