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路达公司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00 年 2 月 22 日,金路达公司同上海冠生园添加剂制品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加工生产溴酸钾片协议书。协议书规定主要原料溴酸钾由上海冠生园添加剂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第一批定单数 17.5 吨,于 3 月 22 日之前交货。3 月 1 日,金路达公司生产加工厂开始试生产,总负责人吴琳,生产负责朱冬英,工艺技术负责顾晓光。3 月 3 日,上海冠生园添加剂制品有限公司送来溴酸钾原料 70 桶共 3.5 吨。3 月 4 日开始生产溴酸钾片,至7 日生产溴酸钾片约 2.5 吨,由于交货时间紧,压机日夜工作。3 月 8 日上午 11 时发生爆炸,10 人当场死亡,18 人分送医院抢救治疗,其中 1 人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金路达生产加工溴酸钾片的颗料物料是用电热烘箱烘干的,颗料在烘干时,部分细粉随循环热风扬起,积聚在电热管上,经过几天生产达到一定积聚量,在电热管表面温度约达 420作用下(溴酸钾熔点 370),积聚物中溴酸钾迅速分解释放出游离态的氧,与淀粉、麦芽糊精进行剧烈的氧化反应,放出热量,造成电热管上的积聚物快速燃爆,导致特大事故的发生。三、事故处理结果上海金路达保健品有限公司应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生产加工溴酸钾片的总负责人,负有重大责任,已被判刑。摘自中国安全生产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