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茂名市化州化肥厂精炼厂房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0 年 3 月 7 日 4 时,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化肥厂精炼工段厂房爆炸,死亡3 人,重伤 4 人,轻伤 1 人,经济损失 72 万元。是日,该厂氮肥车间精炼工段 1 号液位计突然漏出大量带有氨嗅味的精炼气体和醋酸铜氨液,1 名操作工误判为 2 号液位计喷漏,即走出操作室门外,让另 1 名操作工关闭 2 号系统高压机。由于 1 号及 2 号系统的进口连通阀未关,因此又关闭了 1 号系统。因处理不适当,精炼气从 1 号液位计继续大量漏出,加之操作室通风较差,使泄漏气体很快达到爆炸浓度而突然爆炸,造成厂房倒塌的 250 平方米,停产约 3 个月
2、和人员的伤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工艺指标执行不严,偶有超压现象,加之操作工技术素质差,对事故苗头判断不准。2液位计石棉橡胶密封垫因质量差,垫质松软各项指标均不符合要求。3精炼操作室通风不好,使漏出的气体不能及时扩散,容易在短时间内达到爆炸范围,精炼气的爆炸极限为 50730。4组织纪律松弛,春节后部分岗位休假人员过多,上班人力不足,如精炼岗位定员 5 人,当班只有 3 人,看液位计只有 1 人。5安全教育不够,思想麻痹,没有意识到会发生爆炸,在事故发生前 3天,个别操作工已发现 1 号液位计有小渗漏,无意识到是事故苗头,没有及时报告处理。6车间内开关、电灯和仪表屏都为非防爆型,并且经常使用电炉。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1对现有设备工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对压力容器进行探伤检测,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备品、备件的购进和使用管理,补齐安全设施,坚决按照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和生产,决不超压生产。2厂房改建为钢屋架,钢筋混凝士框架和石棉板屋面结构,并把高分室迁离本体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