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油田采油二厂瓦斯燃烧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63 年 11 月 1 日,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油田采油二厂,职工在宿舍开会时发生瓦斯燃烧爆炸事故,造成 42 人伤亡,其中 9 人死亡,33 人受伤。采油二厂一区队的 47 名职工于 11 月 1 日夜晚在宿舍开会,室内突然发生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当场死亡职工 9 人,受伤 33 人。事故发生后,石油工业部收到 11 月 4 日周恩来总理批示:由石油工业部和新疆石油管理局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由北京空运一部分急救药品去新疆,组织了医护人员极积抢救治疗,并将 10 名重伤人员用飞机送往乌鲁木齐医院治疗,并且立即召集全局所属单位紧急会议, 部署全面检查瓦斯管线、 供电系统、照明、取暖等安全措施。石油部责成新疆石油管理局从安全工作入手,再全面深入地检查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调查,瓦斯燃烧爆炸的原因是距职工宿舍 64 米的一条地下瓦斯管道腐蚀漏气,溢出管线,沿地层松土裂缝渗入室内,工人曹某吸烟点火。造成瓦斯燃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