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钢铁公司炼钢厂钢水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62 年 5 月 23 日 16 时 05 分, 昆明钢铁公司炼钢厂发生电炉钢水包坠落,导致钢水爆炸,伤亡 23 人,其中 7 人死亡。炼钢厂电炉工段 23 日 16 时 05 分出钢, 吊车将钢包提升距地面 40 厘米时,钢丝绳折断,钢水包坠入炉坑,钢水溅出发生爆炸。当时正值交接班,致使当时在现场的炉长、钢包工、电焊工、吊车工、技监工以及大、中专毕业实习生等 23 人被烧伤,昆明钢铁公司及时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 7 人死亡,其余受伤人员脱险。二、事故原因分析这次炼钢厂钢水爆炸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二号 15 吨桥式吊车钢丝绳折断所致。吊车钢丝绳原是 6 股 37 丝,直径 175 毫米,因为使用已久,磨损严重,在 1962 年 2 月春节检修时因库房没有 175 毫米直径规格的钢丝绳,就更换为 155 毫米 6 股 37 丝钢丝绳,新更换的钢丝绳直径小,不能满足 15 吨吊车负荷需要,每月还要超负荷吊运钢炉两次,由于钢丝绳受负载拉力过大,使钢丝强度和结构受到严重损坏,结果造成钢丝绳折断,使钢水包坠落,导致钢水发生爆炸,烧死烧伤多人的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