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特别重大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0 年 7 月 16 日 18 时许, 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 1 名作业人员轻伤、1 名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 名消防战士牺牲、1 名受重伤。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 22330.19 万元。一、事故单位基本概况(一)事故单位概况。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成立
2、于 2005 年 9 月,注册资金 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内建有20 个储罐,库存能力 185 万立方米;周边还有其他单位大量原油罐区、成品油罐区和液体化工产品罐区,储存原油、成品油、苯、甲苯等危险化学品。(二)事故当天原油卸送情况。事故当天, 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所属 30 万吨“宇宙宝石”油轮在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送最终属于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的原油;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盛达公司)负责加入原油脱硫剂作业,辉盛达公
3、司安排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祥诚公司)在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所添加的原油脱硫剂由辉盛达公司生产。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0 年 5 月 26 日,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合署办公)签订了事故涉及原油的代理采购确认单。在原油运抵大连港一周前,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得知此批原油硫化氢含量高,需要进行脱硫化氢处理,于 7 月 8 日与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辉盛达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天津辉盛达公司提供“脱硫化氢剂”, 由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 (以下简称上海祥诚公司)负责加注作业。7 月 9 日,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油部向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下达原油入库通知,注明硫化氢脱除作业由上海祥诚公司协调。7 月 11 日至 14 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和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共同选定原油罐防火堤外 2 号输油管道上的放空阀作为“脱硫化氢剂”的临时加注点。7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左右,“宇宙宝石”油轮开始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油,卸油作业在两条输油管道同时进行。7 月 15 日 15 时 45 分,外籍“宇宙宝石”号油轮开始向原油库卸油。20 时左右, 上海祥诚公
5、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条输油管道 (内径 0.9 米) 上的排空阀, 向输油管道中注入“脱硫化氢剂”。天津辉盛达公司人员负责现场指导 7 月 16 日 13 时左右,油轮暂停卸油作业,但注入脱硫剂的作业没有停止。上海祥诚公司和天津辉盛达公司现场人员在得知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将剩余的约 22.6 吨“脱硫化氢剂”加入管道,18 时左右,在注入了 88 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加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18 时 8 分左右,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部分输油管道、附近储罐阀门、输油泵房和电力系统损坏和大量原油泄漏。事故导致储罐阀门无法
6、及时关闭,火灾不断扩大。原油顺地下管沟流淌,形成地面流淌火,火势蔓延。事故造成 103 号罐和周边泵房及港区主要输油管道严重损坏,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周永康、张德江、马凯、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连夜率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指导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要将此事故迅速通报全国,责令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集中的工业园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辽宁省和大连市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先后调集 3000余名消防官兵、348 台各类消防车辆、17 艘海上消防船只参与扑救。在张德江副总理的直接指挥下,采取“灭、堵、防”的科学扑救方法,千方百计控制火势,采取多种措施保护附近的液体化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