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99”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9月9日11时18分许,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的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内制氧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长洲区应急管理局接到通知后,马上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派员到现场核查了解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处理善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2020年9月10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梧州市永达特钢“99”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泳锋担任组长,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邓行智、区人民政府办
2、公室副主任邓军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黄循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园区管委会、公安长洲分局、区司法局和兴龙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并邀请长洲区纪委监察委员参与监督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及“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现已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发生时间202
3、0年9月9日11时18分左右。(二)事故发生地点梧州市长洲区原平浪村上平村民小组5号地块内的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制氧车间(三)事故发生涉及单位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特钢公司”)(四)事故类别一般其他爆炸事故。(五)事故伤亡情况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1.林某宁,男,41岁;身份证号码:45042119790814xxxx;身份证地址:广西苍梧县六堡镇六堡村;永达特钢制氧车间员工,特种设备操作员证:450421197908146xxxx;事故当天受伤后送梧州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林旺宁烧伤面积达95%,属于重度烧伤,经抢救治疗无效于2020年9
4、月18日上午6时死亡。2.蒋某云,男31岁;身份证号码:45032419890228xxxx;身份证地址:广西全州县庙头镇湾山村;永达特钢公司员工,特种设备操作员证:45032419890228xxxx;其背部被烧伤,经诊断属于轻伤,经治疗后已出院。(六)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位于永达特钢公司制氧车间2#氧压机出口管道电动调节阀处,电动阀主阀体下部已穿孔、内部配件散乱并有火焰灼烧现象,阀体下连接的管道大部分缺失,电动阀与止回阀之间的变径管管段已在事故时高温融化;事故位置周边管道、设备有火灾、爆炸后造成的灼烧痕迹,地面有阀门部件及管道融化的铁水及使用干粉灭火器后的残留物等。(七)直接经济损失至目前
5、为止,该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40万元,其中包括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及对死者家属慰问安抚以及和解协议赔偿支出。二、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设备基本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4504005819621519 ,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梧州市长洲区原平浪村上平村民小组5号地块(原梧州市长洲区平浪工业园区内),法定代表人:许某荣,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11年08月31日,营业期限:2011年08月31日至2031年08月30日,经营范围:再生不锈钢制品的生产、销售、加工,电力资源投资,电力设备租赁。(二)事故发生所在地永达特钢
6、公司制氧车间于2018年12月建成投产,车间主要为该公司金属冶炼工序配套供应氧气。制氧车间涉及危险化学品(氧气)生产,但未提供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三同时”手续。(三)事故设备信息永达特钢有限公司制氧车间配套KDONAr5000/6000/150空分机组及压缩系统和公辅设施,生产装置采用DCS系统控制,2#氧压机(产品代号:4D250迷宫氧压机),PV031(氧气送气气动阀)。(四)事故设备隐患情况1.防静电设施(1)2#氧压机出口氧气管道除与设备、阀门连接之处使用焊接方式连接;各类阀门法兰或螺纹接头(包括安全阀)均未设置跨接导线。(2)自制氧车间氧气管道出口至使用单位的架空氧气管道,未按每隔80100m的要求设置接地装置。(3)进、出车间处的氧气管道未设接地设施。(4)车间内的氧气管道未采取接地措施,并与建筑物的接地干线连接。2.据永达制氧车间5000机组日常检点表(工艺、机械)B记录,2#氧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