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失爆引起的事故一、概述瓦斯爆炸事故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据不完全统计, 1999 年我国各类煤矿共发生 10 人以上事故 78 起,死亡 1291 人,其中瓦斯爆炸事故 56 起,死亡 931 人。据调查分析,56 起瓦斯事故中,由电气失爆引起的有 18 起,死亡 308 人,占事故总数的 32、死亡人数的 33。2012年 1 月至 9 月, 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事故 52 起, 共死亡 1038人,其中瓦斯事故 49 起,死亡 995 人。因电气失爆引起的瓦斯爆炸有 12起,死亡 338 人,占事故总数的 245、死亡人数的 34。电气失爆已成为煤矿瓦斯爆炸
2、事故的主要祸根之一。二、事故案例屯兰煤矿 2009.2.22 失爆引起的瓦斯事故事故经过:2009 年 2 月 22 日凌晨 2 时 17 分,屯兰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 436 人,其中 375 人陆续升出矿井。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 2 月 22 日 18 时,井下被困矿工全部找到。升出矿井后死亡和在井下死亡的遇难矿工共有 74 人,另有 114 人送入医院治疗,其中 5 人伤势严重。事故原因:1、南四盘区 12403 工作面 1#联巷处于微风或无风状态,造成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炸浓度。2、1#联巷内的电气开关失爆,引爆瓦斯。三、综合防护措施1、更新观念,转变理念,坚决杜绝
3、电气设备失爆。2、建立健全设备入井制度。对入井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并登记在册,建档管理,禁止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产品入井,禁止不完好设备入井。3、加大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推行机电质量标准化“隐患收购”制度。4、井下每个采区或盘区至少配备两名专职防爆检查员,井下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队组至少配备 34 名兼职防爆检查员。5、严格隐患责任追究制,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片检查挂牌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到人,隐患整改到人。6、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设在进风流中,严禁安设在无风、微风、风流不稳定的巷道(硐室)内。7、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准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