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711”重大炸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09 年 7 月 11 日,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井下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 16 人死亡、6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971.23 万元。一、事故有关单位概况(一)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 (以下简称石人沟铁矿) 。该公司始建于 1970 年,由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筹建,1975 年7 月 1 日正式投产,由唐山冶金矿山指挥部管理,1979 年 11 月归属河北省冶金厅,1986 年 1 月 1 日划归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归属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该矿座落在遵化市境内,
2、集采矿、选矿于一体,设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现有职工 829 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 人。该矿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281300006908) ,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0002009042120013446)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 (冀)FM 安许证字2008唐 000445 号) ,均在有效期内。(二)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公司) 。该公司始建于 1970 年 1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代表徐金民。该公司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 A2074033032702-6/4)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浙)F
3、M安许证字200800192) 。2009 年 1 月 1 日,石人沟铁矿与通业公司十八项目部(以下简称十八项目部)签订了外委生产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4 月 1 日,十八项目部签订了井下采切、采矿工程合同书,并由十八项目部负责指定矿块的采准切割和矿房出矿施工(石人沟铁矿二期工程采矿生产) 。十八项目部为挂靠在通业公司名下的一个项目单位,其本身没有独立的资质。2005 年 7 月,通业公司聘任刘宗江为十八项目部负责人,期限是6 年,每年向通业公司交纳 5 万元资质使用费。通业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5 日为刘宗江办理了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矿山二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此证书
4、系詹立新用刘宗江的身份证复印件, 在刘宗江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知情的情况下托人办理的) ,与石人沟铁矿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通业公司委托刘宗江签订的,詹立新虽为十八项目部实际控制人,但其没有任何合法的矿山管理资质。2008 年 10 月 7 日,经唐山市公安局批准,十八项目部取得了地下岩土 D 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有效期一年) 。负责由硐口将火工品运送至井下炸药分发点,尔后再将火工品按各作业面申请的品种数量分发到各作业点进行爆破作业。其爆破队的管理和作业均由十八项目部负责。石人沟铁矿民爆运输服务中队负责地面上火工品的保管、运送工作。即:将火工品由炸药库运送到矿井口,并与矿井口安全检查员交接清
5、楚后由硐口安检员监督下井即为结束。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09 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左右, 石人沟铁矿民爆运输服务中队用专用车辆运送民爆器材到达石人沟铁矿北区斜井井口,为通业公司施工队和温州矿山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运送炸药 14 箱 (336 公斤) , 导爆管雷管 600发(1-10 段) 。14 箱炸药装入斜井矿车,由斜井卷扬送至斜井-60 米水平井底车场,温州矿山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 2 人在躲避硐室对面车场人行道领走 4 箱炸药 (事故后退库) , 搬运至距斜井井底车场 300 米以外的盲竖井-60 米车场;通业公司施工队领走 1 箱炸药(事故后
6、退库) 。10 时 10 分左右,通业公司施工队保管员王启在地面领取导爆管雷管600 发,撕下塑料包装,并用软绳通过导爆管内圈将导爆管雷管捆绑在一起背在后背上(导爆管每 10 个一把,共 60 把) ,人工徒步经斜井人行道由地表送至躲避硐室里间分发,10 时 25 分发生爆炸。(二)事故救援及报告情况。事故发生后,通业公司和石人沟铁矿一面向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一面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并向唐山市安全监管局及唐山市矿山救护队求援。唐山市矿山救护队、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公司救护队先后赶到现场,下井组织救援。唐山市政府和安监、公安部门以及遵化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也陆续抵达事故现场,成立了抢险救援指挥部,全面组织抢险救援工作。18 时 35 分,救援工作结束。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的同时,即自行对死者遗体(部分为尸块)进行了清理和打包,待救护队员到达事故现场时,只发现了 6 个尸体包,无法准确核定死亡人数。有鉴于此,现场指挥部要求:一方面继续全面搜救,确认井下再无死伤者;另一方面要求事故单位准确核实当班下井人数、升井人数和死伤人数。事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