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铂镍矿“11·2”特大爆炸事故.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56619 上传时间:2022-07-2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铂镍矿“11·2”特大爆炸事故.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铂镍矿“11·2”特大爆炸事故.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铂镍矿“112”特大爆炸事故事故概况1.企业名称:丹巴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柳坪铂镍矿。2.业别:铂镍矿开采。3.事故发生时间:2001 年 11 月 2 日 2 时 40 分。4.事故发生地点: 杨柳坪铂镍矿区协作坪矿段民工住宿区 2 号简易工棚内。5.事故类别:爆炸事故。6.伤亡情况:死亡 12 人,失踪 1 人,重伤 1 人,轻伤 6 人。7.经济损失:417 万余元。8.事故性质:责任事故。9.结案时间:2002 年 9 月 9 日。事故经过11 月 2 日凌晨 2 时 4 分左右,丹巴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格宗乡杨柳 坪铂镍矿区协作坪矿段民工住宿区 2 号简易工棚内发生爆炸事故,炸点海拔 3700 米,爆炸形成 3.4 米3 米0.79 米的炸坑,与 2 号工棚相连的 16 号简易工棚和相邻的 7、10、11 号简易工棚被炸毁,相邻的 8、9、12 号简易工棚被炸塌。简易工棚共住 28 人。直接原因经专案组分析认为该矿工队爆破工石某某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在工棚内放置爆炸物品并吸烟所致(在无人证的情况下, 根据掌握的材料分析、推断,2 日凌晨 2 点至 2 点 40 分期间违章在房间内接雷管导火线并吸烟,引发房间内炸药爆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爆炸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