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燃气体标识不清楚,接错接头遇高温爆炸事故时间: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零时十分事故类别:其他爆炸事故经济损失:79175 元事故经过:2005 年 7 月 25 日 23 时 45 分,攀钢(集团)公司线材厂轧钢车间轧钢乙班与甲班进行中、夜班交接班,接班后,轧钢甲班班长楚主持召开了班前会,参会人员共 17 人。班长对当班作业任务进行了布置,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了互保对子。 其中邓、 陈、李、成四人联保。 会后(23时 55 分) ,轧钢甲班 17 名班组成员各自上岗工作。26 日零时 5 分,A 线开始轧钢,轧钢工陈检查完中轧二组轧机后,班长楚安排陈将气割枪接上备用。陈随即前往中轧休息室门前的
2、割枪工具柜将氧气和乙炔总管从上班接头上拔下插到另一组接头上后,并问站在粗轧四组一架东南侧的班长楚乙炔、氧气接头的接法,在听到楚的回答后没有吱声,随后走到割枪工具柜前将割枪及带子从 2 号小柜内拽出往粗轧四组事故剪方向拉。楚看见后向他摆手示意暂时不用,陈便将割枪和带子拉回,顺手将割枪挂在柜门上,管子堆在柜门前的地上。26 日零时 10 分,轧钢工李检查完中轧一组轧机后一边用手向楚示意钢的扭转角度小,一边走向中轧休息室,当李行至割枪工具柜西侧(距离约 2 米)时,割枪工具柜突然发生剧烈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响声将李耳朵震伤,爆炸和震动产生的异物进入李的双眼内。 同时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割枪工具柜的
3、 2 号、 3 号、4 号小柜三个铁柜门炸飞,其中一块铁门砸在距割枪工具柜 14.9 米处正紧固粗轧四组七、 八架导卫螺丝的成身上, 造成成右手臂开放性骨折, 口、鼻流血,倒在粗轧八架轧机的牌坊边上。班长楚等人立即报告调度室并及时将成(男,40) 、李(男,41 岁)送往攀钢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成系院前死亡。经调查:发生爆炸事故的割枪工具柜,位于线材厂轧钢班休息室门口东侧角落处,1995 年由轧钢车间自行焊制,一个大柜被分隔为 1 号、2 号、3号、4 号四个小柜(图 1、图 10) ,分别供原编制的甲、乙、丙、丁四个轧钢班用来保管生产用的气割枪和带子。每个小柜内分别有一根氧气和乙炔支管通至柜
4、外,形成四个乙炔接头和四个氧气接头,班组使用时将乙炔、氧气总管插接到本班对应接头上,拉出带子即可使用。由于线材厂长期处于半停产状态,公司抽调该厂部分职工到冷轧二酸洗和废钢厂等单位护厂,因此该厂轧钢车间因人员减少生产班组便由原来的四个班改为三个班,改编后的甲、乙、丙三个轧钢班分别使用 1 号、2 号、4 号小柜, 3 号小柜暂时作了加锁封存处理。交班班组轧钢乙班当班使用割枪工具柜的 4 号小柜,收班时由乙班轧钢工杨收集割枪及带子,在收集过程中割枪卡在柜门缝里取不下来,杨请同班轧钢工杨协助取下。杨担心割枪有损坏,便在柜前将割枪点燃检查,确认完好后关上割枪上的乙炔和氧气开关,并将割枪及带子收入割枪柜
5、内,再关掉乙炔总阀门后才离开。为弄清“726”事故的火源问题,8 月 16 日组织钢研院有关专家到出事现场进行了勘察,在对点火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和讨论后排除了烟头点燃的可能性,认为火源可能是轧制线上的红钢及钢上弹出的高温氧化铁皮。事故发生后,厂调度室及时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职工总医院抢救,并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厂生技科、厂领导作了汇报,厂生技科向公司总调度室作了报告,公司总调度室向安全环保部通报了事故情况,公司安全环保部立即将事故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报告。 (集团)公司领导,新钢钒公司领导,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公司工会, (集团)公司纪委等部门领导及厂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
6、故情况并安排善后事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由于发生爆炸的是加锁封存的 3 号小柜,说明爆炸发生前该柜内已经积聚了可燃气体。从爆炸事故现场看,氧气管没有脱落,接法正确,可以排除氧气进入的可能。因此,柜内积聚的可燃气体只能是乙炔。调查显示,上个班收割枪时在割枪工具柜门前点火试过枪,确认完好后关上了割枪上的乙炔和氧气开关,并将割枪及带子收入割枪柜内后,把乙炔总阀门关掉后才离开。当班在事故发生前班长楚安排轧钢工陈接气管,陈还向班长询问过割枪接法。从爆炸事故现场看,乙炔气管错接入了 3 号小柜内。因此,陈错接乙炔气管导致 3 号小柜内积聚了大量乙炔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 根据专家组调查意见“乙炔的点火能量为 0.019 毫焦, 经计算直径为 1毫米,温度为 500的氧化铁皮携带的能量为 600 毫焦。因此轧制时从红钢弹出的氧化铁皮完全有点燃乙炔的可能”,“工具柜与红钢的最近距离虽有 10.4 米,达到了乙炔使用的安全距离,但乙炔溢出弥散后与红钢的安全距离就会缩小。因此弥散的乙炔气体完全有接触红钢的可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