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2003 年 8 月 14 日 12 点 35 分,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矿裕公井扩二区南六正、副巷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28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46 万元。一、事故经过2003 年 8 月 13 日下午, 三矿分管采煤的副总工程师李了解到扩二区南六第十三横贯剩 3.3 米掘透,次日八点班排放 K7210 切巷瓦斯大约需要半个班时间。为准备 15 日探放裕公井扩二区 K7208 尾巷积水,李安排通风区防尘队队长李14 日八点班下探放水钻机,安排裕公井机电副主任高派人,排完瓦斯后接火、试钻 。14 日 0 时 10 分,南
2、六第十三横贯掘透。14 日早 6 时,针对第十三横贯掘透的情况,通风区班前会上,区长尹安排裕公井 K7210 切巷排瓦斯有关事宜,计划 1 个小时排完瓦斯,让防尘队队长李乘 9 时 30 分的车下钻机。散会后,通风四队队长杨安排 7人八点班到十三横贯打板墙、二十五横贯排放切巷瓦斯;防尘队队长李安排 13 人运输、安装切巷的探放水钻机 。调度站碰头后,相关队组相继召开班前会,对八点班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排部署,综掘四队安排 11 人到十三横贯进行补支护、清煤,二十五横贯清煤、连接设备和调试。机电队安排 2 人负责给钻机接线;准备队安排 8 人到南六,其中 5 人检修风管和连接水管,2
3、人在副巷检修信号线,技术员 1 人在几个作业点之间巡查。除上述通风区 21 人、裕公井21 人外, 到南六工作的还有安监处 1 名安监员和生产技术科协调钻机安装工作的技术员 1 人,在南六正副巷作业的人员分属 7 个队组(单位) 。9 时 40 分左, 通风四队王在十三横贯处看见通风四队修护工刘(遇难者)等人正在搬运作板墙的材料。1 小时后,王到达二十五横贯,队长杨(遇难者)等人已经在 K7210 工作面切巷口打开栅栏,准备排放瓦斯 。10 时 55 分,准备队尹等 5 人处理完破损风管后,离开南六,副工长李(遇难者) 、电工范(遇难者)2 人留在副巷检修信号线,技术员赵(遇难者)巡查 。11
4、 时左右,防尘队副队长周(遇难者)带人将钻机、钻杆等设备运到切巷口,等待排放瓦斯后,将钻机安装到切巷里,为第二天探放水做准备。30 分钟后,防尘队工长杨等 8 人离开南六,周等 5 人继续等待 。11 时 50 分左右,现场人员开启 28KW 局扇排放切巷瓦斯。12 时 35 分,南六副巷发生瓦斯爆炸。二、事故原因1、K7210 准备工作面切巷从 8 月 8 日切巷停工停风后至 8 月 14 日已封闭六天,积存大量高浓度瓦斯。在排放切巷瓦斯过程中,未按规定控制瓦斯浓度,再加上人工控制风筒“三通”排放瓦斯的不均衡性,致使南六副巷风流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在该区域作业的准备队两名电工违章操作,带电
5、检修信号电缆时,接线盒产生短路火花,引发瓦斯爆炸。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排放瓦斯没有严格执行停电、撤人、设警戒的规章制度。现场有多个队组同时作业,缺乏统一协调的调度指挥,工作程序紊乱,信息不畅通,各自为阵,是造成事故发生和扩大死亡人数的主要原因。3、 “一通三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职工安全教育不够,未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抢进度,思想麻痹松懈,是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三、事故教训1、按规定排放 K7210 准备工作面切巷内的瓦斯至少需要 3 个小时以上。但当班从 11 点 50 分开始排放,到 12 点 35 分发生事故时,仅
6、用 45 分钟就基本排完切巷内瓦斯。由于超限排放瓦斯,致使南六副巷内风流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若干区段内达到爆炸界限,为瓦斯爆炸提供了重要条件。2、排放瓦斯是一项危险度相当高的工作,必须事先切断电源。但是,有关人员无视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排放瓦斯时竟然没有断电,电工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爆瓦斯。3、集团公司总经理赵石平分析指出,矿井内工作地点排放瓦斯必须事先撤离人员,这是矿井安全工作常规。但“8.14”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前,现场存在“多国部队作战”的现象。多个队组同时在排放瓦斯危险区域作业,没有统一的协调指挥,顾此失彼,现场管理混乱,为事故最终发生埋下了隐患。如果撤离与瓦斯排放无关的人员,伤亡人数即可降至最低。四、防范措施1、8 月 15 日上午,阳煤集团立即召开了由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紧急会议,通报了事故情况,提出了防止事故和保证矿区稳定的 11条具体措施。2、从 8 月 15 日开始,三矿全矿停产整顿,其它矿除部分采煤队为保证民用瓦斯继续生产外,其余生产队组一律进行了停产整顿。3、阳煤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带领安监、生产、机电、通风等部室负责人分赴六个矿,重点对井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