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宜昌枝江市富升化工有限公司“219”较大燃爆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2 月 19 日 8 时 22 分, 位于湖北省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的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硝基复合肥建设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燃爆事故,造成 5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69.28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要求省安监局和宜昌市全力组织救援, 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妥善做好事故相关善后工作,并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张岱梨、黄楚平、许克振等省领导也都作出指示、批示。宜昌市及枝江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止事故灾害
2、扩大,迅速组织救治伤员, 妥善安抚死者家属。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和省安监局、监察厅分别指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协调、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以及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54 号)的规定,2 月 20 日,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宜昌市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宜昌市安监局、宜昌市监察局、宜昌市质监局、宜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治安支队) 、宜昌市总工会、枝江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的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219”燃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3 月 3 日,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3、对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219”爆燃较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的函(安委办函 201515 号)中对“事故进行提级查处”的要求,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副局长杨爱东任组长,省安监局,宜昌市监察局、安监局、质检局、公安局、总工会和枝江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枝江市富升化工有限公司“219”较大燃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了化工等方面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
4、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宁公司)位于湖北省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是一家集煤化工、磷化工和精细化工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其前身为国营枝江县化肥厂,1993年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 1996 年 12 月更名为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改制为民营企业。2007 年,三宁公司被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收购,成为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
5、万清。三宁公司注册资本 2.67 亿元,拥有固定资产 50 亿元。2005 年 10 月 21 日首次取得湖北省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随后在 2008年、2011 年、2014 年先后进行了三次延期换证(现处于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鄂)WH 安许证字延0110 号。2011 年 6 月 27 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 2014 年 6 月通过二级标准化企业复评。公司设有安全环保部,配备有专职安全员,共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43 人。2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升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属三宁公司
6、的全资子公司。由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注册号:420583000001030,为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万清,从事复合肥生产。富升公司下设一个部门(生产办公室) 、四个车间(氯基复合肥、硝基复合肥、硝酸铵和电仪) ,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生产、设备、安全、综合事务职能管理。硝基复合肥车间负责条高塔硝基复合肥生产线的管理。2008 年 3 月 23 日三宁公司第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聘任王光明为三宁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磷肥、富升、矿业,担任富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2014年 11 月 28 日,富升公司聘任陈克兵为经理并兼任生产办主任,聘任杨亭逸为生产办主任助理(分管工艺、技术) ,鲜于应双为生产办主任助理(分管安全、环保) ,林朝云为硝基复合肥车间主任。3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公司)是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 77 号,法定代表人江建平,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45004030) 。三宁公司 60 万吨/年硝硫基复合肥项目由该公司设计,朱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