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沟内积聚油气发生爆炸(一)事故简况2001 年 11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位于兰州 109 国道某加油站发生剧烈爆炸。距离地面近 10m 高、面积约 100m2 的加油站棚顶被炸得千疮百孔,相距10m 左右,厚达 50 多厘米、面积 12 左右的输油管道混凝土盖板全部被掀起,飞起后落在国道上,沙石遍地。此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3 人受伤。(二)事故简析这是一起地下安装油罐,输油管沟没有回填引发的责任技术事故。(1)加油站油罐与加油机连接的输油管采用管沟敷设,管沟没有用细沙回填,形成油气积聚的有限空间,埋下事故隐患。(2)施工质量差,管道渗油;设备维护不到位,加油机渗漏,油气在管沟中聚积。(3)加油站从建设到运营,必须重视关键环节的监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资质,施工质量监管与验收必须符合要求,经营负责人必须具有资质,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设备维护必须达到不渗不漏。这既是加油站运营的关键环节,也是加油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